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培訓教育。
2.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3.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4.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5.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6.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7.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8.現場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由項目經理,安全員不定時檢查,發現有違規現象的,根據公司規定的獎罰條例,給予處罰,對多次違規據不改正的,給予開除處理。
9.現場施工,需有醒目的警示作業標示,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10.登高作業人員,需持證上崗,堅決按照登高作業規程作業。登高人員吊繩、吊板、吊籃作業,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繩,安全員全程檢查。